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
實 施 意 見
豫政辦 〔2016〕97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9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金融租賃行業的重要性,積極推進國民經濟轉型升級
金融租賃是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有效工具,是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充分發揮金融租賃的功能,可以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有效促進產能轉移、企業重組和生產資料更新換代升級。全省要把金融租賃行業發展放在我省國民經濟發展整體戰略中統籌考慮,積極營造有利于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和條件,立足中原,輻射全國,集聚資源,重點培育,在大型農機、陸港物流、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領域,形成一批具有專業優勢、管理科學、特色顯著的金融租賃公司,帶動我省金融租賃行業快速發展,形成安全穩健、專業高效、充滿活力、配套完善、具有競爭力的現代金融租賃體系,促進我省國民經濟轉型升級。
二、加大培育力度,做大做強金融租賃主體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大力培育、組建和積極引進金融租賃公司。進一步擴大金融租賃行業對外開放,切實貫徹落實支持金融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鼓勵在航空港、軌道交通、大型農機等國家和我省特色領域發起設立具有競爭力的金融租賃公司,鼓勵省外金融租賃公司通過遷入、設立專業子公司的方式,到我省開展金融租賃業務。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體系,引進有實力的戰略投資者,增強資本實力,發起組建股權多元化的金融租賃公司。加強對省內企業、社會資本參與金融租賃行業的培訓、指導。支持省內主營業務為制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發起設立風險自擔的金融租賃公司。支持設立面向“三農”、中小微企業的金融租賃公司。鼓勵在豫銀行加強與總部金融租賃公司的合作,積極引進總部資金、技術支持我省金融租賃行業發展。支持省內金融租賃公司逐步到省外增設機構,到國內外設立專業子公司,拓展業務。大力促進專業咨詢、技術服務、鑒定評估、會計、律師、信用評級等與金融租賃業務密切相關的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發展,促進我省金融租賃主體做大做強。
三、發揮產融協作優勢,支持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鼓勵和引導金融租賃公司圍繞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創新業務協作和價值創造模式,實現金融租賃與產業需求精準對接。金融租賃行業要發揮擴大設備投資、支持技術進步、促進產品銷售等作用,積極支持重點領域發展,服務“一帶一路”和中國制造2025、糧食生產核心區、中原經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大力支持能源、冶金、化工、裝備制造等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和重組搬遷項目,利用“售后回租”等方式盤活企業存量資產。鼓勵利用國際租賃的方式從國外市場引進先進設備,促進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破解融資難題,支持我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和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工程。鼓勵、支持金融租賃公司加強對教育、養老、醫藥衛生等民生領域的金融服務。在公交車、出租車、公務用車等領域通過金融租賃發展新能源汽車、電動車充電樁及其配套設施。支持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跨境業務,更好地實現豫企“走出去”。
四、提升金融租賃服務水平,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深化金融業務合作,促進金融租賃公司提升服務水平和能力,促進金融租賃公司發展壯大。鼓勵金融租賃公司之間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發揮各自專業化優勢,在項目、資金、信息、產品創新、技術創新等方面加強戰略合作。推廣金融租賃服務供應鏈、產業鏈融資模式,通過直租、回租、廠商租賃等多種產品直接服務實體企業。依據全省重點項目,積極探索金融租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金融租賃公司發揮融資便利、期限靈活、財務優化等優勢,開發符合“三農”特點和脫貧攻堅需要、價格公允的產品和服務。支持金融租賃公司積極開展大型農機具金融租賃試點,支持大型農業機械、生產設施、加工設備更新,特別是對購置大型設備及工程機械、鐵路、電力、民用飛機、航空工程裝備等大型成套設備,融資額較大的租賃項目,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聯合租賃業務。推動金融租賃公司與創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扶貧開發投資主體合作,搭建融資、租賃、服務三大業務平臺,為企業量身定制科技租賃解決方案。發展面向個人創業者的金融租賃服務,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金融租賃公司積極推動“互聯網+”發展,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憑借新技術平臺化、低成本、獨立性等優勢,解決金融租賃行業信息不對稱問題。
五、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夯實行業發展基礎
鼓勵各級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中購買金融租賃服務。財政部門要研究完善金融租賃行業在技術改造、科技創新、環保、涉農以及服務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貼息等方面的財政支持政策,允許租賃農機等設備的實際使用人按規定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引導金融租賃行業加大對科技型、創新型、創業型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適當提高中小微企業金融租賃業務不良資產容忍度。工商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租賃物登記制度,簡化售后回租業務權屬和權證辦理登記流程。建立高效運轉的租賃物與二手設備流通市場,擴大租賃物的交易范圍和規模,完善租賃物退出機制,維護金融租賃公司的合法權益。海關部門要簡化通關手續,加快通關速度,為金融租賃公司發展進出口業務提供便利化服務。各級司法機關在審理涉金融租賃案件中,要注重研究其中的新問題,鼓勵和包容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創新,依法保護各方權益,提升金融租賃案件的執行效率和質量。引導省內有關高校組建河南金融租賃行業研究與教育中心,開設金融租賃專業課程,有針對性地開展金融租賃、金融衍生品、國際租賃等課題研究。加大金融租賃專業人才引進力度,在落戶、配偶就業、住房保障和子女就學等方面給予支持。
六、完善配套政策體系,增強持續發展動力
省政府金融辦要進一步加大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培育、幫扶力度,優化金融租賃公司上市掛牌政策環境,優先增補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作為省定重點上市掛牌后備企業,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上市掛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金融租賃公司實行單獨授信,支持金融租賃公司進行并購重組投資和境外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發行“三農”、小微企業金融債券。鼓勵各類融資性擔保機構與金融租賃公司開展業務合作,探索建立適用于金融租賃的特色擔保制度。支持金融租賃公司接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利用租賃登記公示系統、動產權屬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等基礎設施開展租賃業務。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金融租賃保險品種,擴大金融租賃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化解金融租賃公司經營風險,提供專業化風險管理服務。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各地資產管理公司以市場化方式批量收購和依法處置金融租賃公司的不良資產。
七、加強監管制度建設,增強金融租賃公司風險管理能力
全面加強金融租賃公司風險管理,強化實物資產處置能力,完善資產分類和撥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長效機制,增強風險抵御能力和穩健發展能力。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風險應急預案,增強風險抵御能力。加強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健全行業自我約束機制,履行協調、維權、自律、服務職能。強化信息披露,定期發布金融租賃行業數據,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維護行業整體形象。積極引導和支持我省金融租賃企業共同組建市場化的金融租賃登記流轉平臺,活躍金融租賃資產交易,增強交易活動的公開性、規范性。加強相關監管制度建設,優化監管資源配置,落實簡政放權要求,著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八、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政策
省政府金融辦、河南銀監局要會同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證監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以及鄭州海關等單位,認真落實國家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要結合實際研究出臺落實我省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促進我省金融租賃行業迅速做大做強、又好又快發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6月8日